前不久,有一個客戶說要自己做一個2噸的單梁起重機,隨后自己做個電葫蘆。大家先不用說這一顧客念頭的可行性分析,大家講一下擅自更新改造單梁起重機的傷害。
3噸以上的單梁起重機是歸屬于特種設備**范圍,必須有資格的生產商即可生產制造。沒有資質證書的廠家生產起重設備引起的不良影響是十分明顯的。盡管一臺LD型單梁起重機可以安裝2個電葫蘆,可是客戶自身擅自改裝得話,會存有以下幾個方面潛在性傷害:
1、很有可能會造成超重引起重大**事故
一臺單梁起重機改裝了一臺電葫蘆后就變成了雙電動葫蘆起重設備,兩部電葫蘆工作中時的總吊重很有可能會超過起重設備額定值吊重,這也是風險的實際操作,很有可能會造成承重梁彎折形變,造成起重設備跌落。
2、兩部電葫蘆很有可能會撞擊
一般雙電葫蘆起重設備在生產加工的時候會在電葫蘆中間安裝避免撞擊的保險裝置,假如公司擅自改裝得話,很有可能會沒有這類設備,在電葫蘆運作的情況下,發生二者相碰的風險,引起生產制造**事故。
3、**系數減少
一臺電葫蘆的起重設備應用的自動控制系統等不可以達到雙電葫蘆起重設備的運用規定,比較嚴重減少了起重設備的**系數。實際操作不小心得話,非常容易產生各種各樣**事故毀壞機器設備,乃*造成意外傷害。
我廠提示大伙兒:假如單梁起重機必須開展更新改造,請找有資格的生產廠家(例如:我廠)開展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