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龍門吊廠家)司機**操作規程
1.司機應受過專業培訓,熟悉機械構造和工作性能,必須持證上崗。
2.非司機人員不得操作,司機酒后和患病時也不得進行操作。
3.開始操作時,先鳴笛發出警示,提醒注意。
4.大修出廠及塔式起重機拆卸重新組裝后,均應進行試驗。確認符合技術性能后方可使用。
5.作業前檢查各制動部分、結構部分的**和潤滑情況,檢查各限位裝置、**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塔式起重機必須有可靠的接地,電氣設備外殼均應與機體妥善連接。
7.所有**保護裝置和限位開關必須齊全、靈敏、有效。
8.夜間作業,照明必須良好。
9.嚴格執行“十不吊”進行操作,塔機停用必須將吊鉤和變幅小車收到規定位置。
10.塔式起重機行駛軌道不得有障礙物和局部下沉現象,6級以上大風和雷雨、霧天、視線不清時停止作業。
11.司機與信號工密切配合按信號工的指揮進行工作。
12.司機在交接班時要說明設備情況,接班司機要對設備檢查和試運行,確保**才能進行正常工作,要有交接班記錄。
13.群塔作業時要避讓先行的塔吊,塔司注意要高度集中前后左右可能出現的問題,以便及時處理。
14.作業后各控制開關板*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和操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