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進行檢修工作時,應該確切地遵守**技術的要求,這些要求中的主要部分如下:
1.停工待修的龍門吊應該放在出入平臺的附近,以便完全避免檢修人員沿著龍門吊行走軌道通行。
2.停工待修龍門吊的兩邊要用擋板防護起來。除此之外,其上白天要設有紅旗,而夜間則設有紅燈。龍門吊下面的人員通行地區要圍護起來,并貼上斜有上面在工作,禁止通行的標志。
3.在龍門吊停工待修以后,車間電氣工要取下主集電器。通向集電器的電線末端要短路起來和接地龍門吊的檢修只可以再主觸輪滑線的集電器取下以后才開始。
4.當對停工待修的龍門吊進行檢查時,要進行審定損壞報告表和在其中加入早先未考慮到的修理工作。務須執行損壞報告表中所指出的全部工作。
5.當進行需要拆散龍門吊全部機構的檢修工作時,務必沿著桁架的上弦鋪設實心木材的鋪板,而在更換主觸輪滑線時-裝設帶有實心鋪板的腳手架。沿腳手架的邊緣上要裝設高度為15-20公斤的欄板和高度不少于1米的欄桿。
6.當進行不需要全部拆散龍門吊機構的檢修工作時,必須在檢修地點的下方張有篷布。
7.當在龍門吊修理時間內執行氣割工作時,**禁止吧氣瓶放在工作地點的附近。氣瓶應該放在離氣割或焊接工作地點10-15米半徑的地區中。當進行電焊工作時,必須用金屬板或石棉板把木材部分掩蓋起來。
8.執行龍門吊檢修工作的地點應該充分照明。可攜式電燈應該具有不超過12伏特的電壓。
9.當檢修主觸輪滑線時,工作是這樣來進行的:
a.在司機室布置在橋架中點或布置在與主觸滑線相對一邊的龍門吊中,從裝設于龍門吊本身上的腳手架來進行。從一個工段跑到另外一個工段是由龍門吊本身來進行的,這一龍門吊系從主配電盤用撓性電纜來供電。當龍門吊運行時,腳手架上的工人要離開。
b.在司機室布置在主觸輪滑線相同一邊上的龍門吊中,檢修工作是從可攜式的行動腳手架上進行的。
在檢修主滑線的時間內,車間中的動力閘刀開關要拉開,分站中的動力閘刀開關也應該拉開。在閘刀開關上要系上有不準關合,有人員在滑線上工作的字條。主觸輪滑線應該短路起來并接地。
10.當檢修工作終了以后,工長務必對龍門吊進行檢查,并根據損壞報告表查驗全部工作的執行情況,在這以后,機械部分提交給機械師,而電氣部分-提交給車間電氣工。
11.應有的全部保護設備知道機構試行動為止要裝設在原地上。
12.所有機構的潤滑也要進行到龍門吊試行起動為止。
13.在龍門吊初步從檢修中接收過來以后,就裝上主集電器,在這以后,進行龍門吊工作狀態的檢收。這時,要查驗全部電動機起動的平穩性,終點開關工作的可靠性,以及龍門吊全部機構工作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