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龍門吊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檢查鑒定書、**作業操作規程,才能投入使用。
1、龍門吊應有專人開車,司機應經過專業培訓,熟悉本機的結構特點和操作方法,并經考試合格后發給合格證書,才允許開車。
2、工作前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具,拆除鎖軌裝置后,小心登上直梯進入駕駛室。
3、司機工作時,只聽地面上專門人員指揮(并且只能有1 人指揮),但是無論什么人發出停車信號時均應停車,查明情況再開車。
4、每日每次開車前,開車前必須檢查所有機械部分、電氣部分是否處良好狀態(包括限位器、鋼絲繩、吊鉤、制動器),操作系統是否靈活,并按規定對設備進行保養和潤滑。
5、河南龍門吊每次起動前必須行鈴提示地面人員,并空載試車,檢查卷揚限制器是否靈活,應指定專人負責掛鉤指揮作業。每班一次吊運物品,尤其是吊運接近額定負荷的物品時,司機應先將重物提升20cm左右高度,做剎車試驗并確認吊裝良好后再作業,移動過程中,應與重物高出移動途中一切物體50cm以上。
6、吊運重物時,應鳴鈴讓人躲開或繞開,嚴禁從人頭上越過,應聽從地面人員指揮,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警告信號。
7、不許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停留,吊著重物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禁止人隨物品一起升降,龍門吊運行時嚴禁任何人停留在機架上。
9、不允許長時間吊重于空中停留,龍門吊吊裝重物時,司機和地面指揮人員不得離開。
10、應定期對鋼絲繩進行維護保養,并正確使用鋼絲繩。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嚴禁起吊重物:
(1)鋼絲繩打結或扭曲時;
(2)鋼絲繩與物體的棱角接觸;
(3)千斤繩夾角過大;
(4)穿過滑輪的鋼絲繩有接頭。
11、吊鉤放到低位置時,鋼絲繩索在卷筒上終少留有2圈以上,鋼絲繩磨損腐蝕超過表面鋼絲繩索直徑的 40%,燒壞壓扁變形、折斷一股或在10cm內斷絲根數超過5根,均應禁止使用。
12、交接班時,兩個班的司機應共同檢查全機的機械設備和電器設備情況,并填寫司機日表。
13、龍門吊檢查、修理或保養時應切斷電源,且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以免誤開車造成重大事故。
14、經常檢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動現象,防止螺栓螺釘等物件落下傷人。
15、突然斷電時,要將主電路開關切斷,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零位。
16、龍門吊起動、停止應緩慢,禁止在運行中突然改變方向,當大、小車運行接近終點時,應用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為停止運行的手段。
17、龍門吊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釣升起,小車停放在司機室一側,并開到指定地點,將所有手柄均轉到零位,用夾輪鎖緊軌道,如遇大風應使用結實可靠的攬風繩,切斷電源,鎖閉操作室,達到整齊、清潔、**。
18、禁止六級以上風力工作。
19、 嚴禁非司機開車;嚴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許與他人閑談;禁止超負荷使用;禁止傾斜吊運物品。
20、吊車工應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
(1) 鋼絲繩不合格不吊;
(2) 捆縛不牢不吊;
(3) 信號不明不吊;
(4) 鋼絲繩掛不均勻不吊;
(5) 超過負荷棱角沒墊不吊;
(6) 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 **裝置失靈不吊;
(8)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堆放浮動物件不吊;
(9) 易燃、易爆物品未設**裝置不吊;
(10) 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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