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總結了以下橋式起重機的操作規范:
(1)檢查制動器,掛鉤,鋼絲繩和**裝置的檢查卡要求,發現異常現象,應予以排除。
(2)當電源斷路器鎖定或有標志時,應由原有人員拆除以關閉主電源。
(3)每次換擋時(或當載荷達到大重量時)抬起重物時,應從地面抬起0.5米的高度后放下重物,檢查制動器的性能。執行正常工作。
(4)在操作過程中,操作員應根據需要響鈴以下項目。
(5)操作和操作應按統一指令信號進行。
(6)在運行過程中突然切斷電源時,所有控制器手柄應置于“零”位置。在重新工作之前檢查起重機是否正常工作。
(7)橋式起重機(懸臂吊)和小卡車正常運行時,嚴禁打開倒車制動器停車;當改變大小車輛的運動方向時,手柄須置于“零”位置,這樣機構可以在操作后完全停止。為了向相反的方向行駛。
(8)對于帶有兩個掛鉤的起重機,當主掛鉤和輔助掛鉤更換為兩個掛鉤的高度時,主掛鉤和輔助掛鉤須分開操作,以避免兩個掛鉤之間發生碰撞。
(9)禁止使用限位限制器停止。嚴禁在負載下調整提升機構制動器。
(10)如果發現異常,立即停止,檢查原因并及時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