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架式龍門吊工作前
(一)對花架式龍門吊的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裝置等部件按點檢卡的要求檢查,發現異常現象,應予排除。(二)操作者在確認走臺或軌道上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斷路器上加鎖或有告示牌時,應由原有關人除掉后方可閉合主電源。
二、花架式龍門吊工作中
(一)每班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二)操作者在花架式龍門吊作業中,應按規定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
1、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2、花架式龍門吊行駛在視線不清楚通過時,要連續鳴鈴報警;
3、花架式龍門吊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花架式龍門吊時。
4、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三、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四、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花架式龍門吊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花架式龍門吊動作是否正常。
五、花架式龍門吊大、小車在正常作業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
六、有兩個吊鉤的花架式龍門吊,在主、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相近時,主、副鉤單獨作業,以免兩鉤相撞。
七、兩個吊鉤的花架式龍門吊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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