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重機械**規程、電力建設**工作規程以及其它相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處的實際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1. 平臺車工作時必須配置駕駛員、操作人員,并經過專門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上述人員可以相互兼任,但兼任的人員必須具有所兼任工作的上崗證,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同時承擔相應的職責。施工完畢后,需在場地上移動平臺車,應由駕駛員操作平臺車2.平臺車駕駛員必須按照機械的保養規定,在執行各項檢查和保養后方可啟動平臺車,工作前應檢查平臺車的工作范圍清除妨礙平臺車回轉及行走的障礙物。3.支腿是平臺車操作的一項重要準備工作,應選擇平整的地面,如地基松軟或起伏不平,必須加道木墊實受力后確定無誤,才可進行工作。4.一般說來,平臺車應先起下臂,再起中臂,起上臂。在平臺車回轉操作過程中,必須在下臂起升一定高度后方可進行回轉,回轉過程應緩慢,注意各臂及平臺對各設備的距離是否滿足**需要。5.平臺車上工作人員應佩帶**帶,在帶電區域工作時,應將車體按規定進行接地,平臺車登高作業由工作負責人進行指揮,負責人應按照GB5082的信號與平臺車操作人進行聯系。發出的信號必須清楚、準確。6.平臺車作業前,工作負責人應向平臺車操作人員,參加工作的全體人員進行技術和**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內容及要求;**注意事項及危險點;人員分工情況及責任范圍:工作負責人除要對車況和工作人員工作進行檢查以外,還要負責查看地形環境、起降是否符合**技術措施的要求或事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如有出入,則應制定出相應的措施后方能開始工作。7.此規定若有與國家或行業規定相抵觸的地方,按國家或行業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