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設備施工流程有哪些方面呢?
(1)根據規定,下列起重工程屬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1)采用非常規
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2) 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設總高度 200m 及以上,或搭設基礎標高在 200m 及以上的
起重機械安裝和拆卸工程 。3 )安裝拆除環境復雜,與設備使用說明書安裝拆卸工況不符的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工程。(引起重機械按施工方案要求選型,運到現場重新組裝后,應進行試運轉試驗和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并記錄、簽字。起重機經檢驗后可以持續使用并要持有市級有關部門定期核發的準用證。( 3 )須經檢查確認的**裝置包括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臂桿幅度指示器及吊鉤保險裝置,且均應符合要求。當該機說明書中尚有其他**裝置時應按說明書規定進行檢查。(4) 起重機要做到"十不吊即:超載或被吊物質且不清不吊;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時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繩間未加襯墊時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容器內裝的物品過滿時不吊。( 5 )汽車式起重機進行吊裝作業時,行走用的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并嚴禁帶載行駛。( 6) 雙機抬吊時,要根據起重機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載分配,操作時要統一指揮,互相密切配合。在整個起吊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滑車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標簽:
深圳起重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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