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葫蘆運用注意事項
電動葫蘆適用于修建安裝公司、廠礦的土木修建工程及橋梁施工、電力、船只、汽車制作、修建、公路、橋梁、冶金、礦山、邊坡地道、井道管理防護等基礎建設工程的機械設備。
(1)運用前查看作業
a.在操作者步行規模內、視線規模、重物經過的路線上應無障礙物和漂浮物。
b.手控按鈕上下、左右方向應動作精確活絡,電動機和減速器應無異常動靜。
c.制動器應活絡可靠。
d.電動葫蘆運轉軌道上應無異物。
e.上下限位器動作應精確活絡。
f.吊鉤止動螺母應緊固牢靠。
g.吊鉤在水平緩筆直方向滾動應靈敏。
h.吊鉤滑輪應滾動靈敏。
i.鋼絲繩應無顯著裂縫,在卷筒上排列整齊,無脫開滑輪槽、亂扭、疊扣等跡象,光滑杰出。
j.吊輔具無異常現象。
k.電動葫蘆的作業環境溫度為-25~+40℃
l.電動葫蘆不適用于充溢腐蝕性氣體或相對濕度大于85%的場所,不能替代防爆葫蘆,不宜吊運熔化金屬或有毒、易燃和易爆物品。
(2)電動葫蘆不得旁側吊卸重物,禁止超負荷運用。
(3)在運用過程中,操作人員應隨時查看鋼絲繩是否有亂扣、打結、掉槽、磨損等現象,如果呈現應及時掃除,并要經常查看導繩器和限位開關是否**可靠。
(4)在日常作業中不得人為地運用限位器來中止重物提高或中止設備運轉。
(5)作業結束后,封閉電源總開關,切斷主電源。
(6)應設專門維修保養人員每周對電動葫蘆主要性能和**狀況查看一次,發現毛病及時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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